2024年3月3日 星期日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往事如煙 ( 十一 )



    拿到了 " 暫住証 ". 交了錢. 交給了賣車的小姐, 讓她去幫我們辦餘下的手續.


    回程還未到家, 手機又響了起來, 記憶體顯示是賣車小姐的電話. 已心知不妙.


    賣車小姐說我們開的 " 暫住証 " 上面寫錯啦. 將我太太寫成了 " 先生 "!


    三個人都要打八十大板, 民警姐姐對著我太太的回鄉證都會將女士寫成先生. 而我們也沒再詳詳細細地檢查一遍就收了. 賣車的小姐接收時亦沒再檢查一遍.


    於是又開車回去拿到派出所去修改. 這回學精了兩點. 一是直接找 " 常口 " 柜檯 ( 真擔心常口姐姐會否認為不是她做的而不肯接手修改, 好彩..... ), 省了排隊. 二是改完之後再從頭到尾詳詳細細地核對一遍, 尤其是回鄉證號碼.


    我與太太心里納悶 : 怎麼會對著有相片、有標注、也就五行字的回鄉證. 會將女士寫成先生呢. 友人說可能習慣上多是男士買車多, 民警姐姐則習慣地都填上 " 先生 " 了. 這解釋太牽強. 我不認同.


    另一納悶是由於她的錯, 浪費了我們不少時間和車油. 按正常她應說聲 " 對不起 " 以表歉意, 可是她沒任何表情與表示. 友人說哪有這種可能向你道歉, 你這是異想天開, 道歉? 那她的威嚴與面子往哪擱了?


    我說我們香港不論誰做錯了事, 都要說 " Sorry ", 友人說打死他也不相信. 說我是 " 講故事 ".


    我心想, 難怪每天出街見到兩車互不禮讓而碰撞後, 司機習慣性地一定下車大聲譴責對方. 有的甚至拳來腳往.


    有時在走路時讓人給撞了肩膀. 對方不但不會說 " 對不起 ", 還會瞪著你, 口里或心里罵你 " 瞎了狗眼 ". 而我們明明無端端地給撞得肩膀痛, 還得向對方說 " 對不起 ". 還得挨對方口里或心里的責罵.


     而對方聽了我們的 " 對不起 " 後, 則心情略為舒暢之中, 可能心底還加罵了我們一句 : " 神經病的, 明明讓我給撞了, 還向我說對不起, 真是懦夫 ".


    所以就有因這小小的一撞而大動干戈的. 兩方打得頭破血流的. 為的就是這即自私又自大又死不認錯的劣性.


    我心想. 國人要提高質素, 第一課應教大家學說 " 對不起 " ( 或 Sorry ). 撞了別人時說, 阻礙或妨礙了別人時說,  插嘴時說. 做錯了事時說......


     待大家都習慣了用這 " 對不起 " 時, 再學習用微笑地回答 :" 沒事 ". 


    這該有多好啊.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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