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3月3日 星期日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往事如煙 ( 十九 )



    經過長達三年的疲勞追討, 出盡法寶, 大哥與友人華威幾乎踏破那騙子公司門檻.終於將全部樓款連利息追回. 剩下兩個車位因已在房管局登記了我們的名字, 我們已是法律擁有者. 他賣不得, 但他一直不肯做產權証給我們.


    他不做產權証予我們, 我們也賣不了, 且他一直求我們不能賣車位, 理由是寫字樓必須配有車位, 若寫字樓沒車位則不值錢了.


    於是又為這兩個車位的錢再次展開追債之旅. 直到最近我通知他限日歸還車位款, 不然我將鎖車位 ( 車位長期有車停泊 ), 他叫我最後給他一次機會. 又是一輪沒人性的毒誓.


    上個月, 我聽友人說陳×華與他弟弟陳×平挾兩億多人民幣逃去了美國. 我急上去他那辦公室. 己人去樓空. 碰見了位 " 刑偵 " ( 即香港的 CID便衣警察 ). 刑偵聽了我的情況後, 叫我去找物業管理處. 因我已有在房管局備案了, 法律上已是兩車位擁有人. 不屬受騙者.


    找到了物業管理處. 經理指著一大疊文件說. 共有幾十個業主中招 ( 包括住宅物業 ).  有的房子賣了三次四次. 她說市政府很重視. 為此事還召開市委緊急會議研究處理方案.


    管理處擠滿了焦急的人們, 有的花了近百萬買了的房子, 原來名字是別人的. 一查之下同一房子竟有幾個人手持發票認頭.


    初步估計遭詐騙的加上借錢給他的債主, 應有過百人之眾, 還有些建筑包工頭, 農民工, 材料供應商, 銀行等等. 不知有多少人受害. 其中不乏與陳×華兩兄弟幾十年的 " 難兄難弟 ".


    案件公安部門已立案偵查. 我亦不便於此評論什麼. 只是希望早日將罪犯繩之以法. 及予受害者個公平的處理方案.


    我所遇到的只是不知多少個同類案件中的其中一個. 而此騙子已橫行多年及肆無忌憚地犯案. 涉及人數眾多和涉及巨額資金. 是否這麼多年來這麼多人中, 人人都像我一樣沒 " 覺悟 " 而沒人去舉報, 或已有人去舉報而 " 賠了夫人又折兵 " 呢. 而為什麼會 " 正不勝邪 " 呢?


    又在法制漸漸健全的今天, 陳氏兩兄弟可携兩億多元從容遠走高飛而沒人察覺. 須知這兩億多元是屬天文數字, 且不是一朝一夕可匯出去的.


     之前出了個賴昌星遠走加拿大. 多年後的今天又出了個陳氏兄弟遠走美國.


    一切得待結案後才能揭曉. 雖然不知何時, 但. 一定有這一天, 因惡有惡報, 此乃天理. 我堅信. 


     到揭曉之日, 我會將之在 Blog 上寫出來. 我和大家拭目以待.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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